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钟蓝和阎小鱼现在已经成功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就靠艾利克斯了。
钟蓝相信以艾利克斯的恒心以及心脏程度,肯定能收服天书。
事实上艾利克斯的套路确实很多,对于躲藏在身体里的天书,他每天都会装得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纯真可爱。
如同找到了新的小伙伴一样,会喋喋不休的用幼稚的语言和天书分享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
艾利克斯还给天书取了个名字——金闪闪。
艾利克斯对天书的第一印象大概就是天书散发出来的金光刺到眼睛了。
而且不知道是从哪里看到的话,名字是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的标志,而取名可以迅速的为双方建立起亲密的纽带,所以艾利克斯单方面的给天书取了个名。
“早安,金闪闪。”
“金闪闪,今天张杰叔叔那我去了水族馆,里面有好多好多的海洋生物啊!”
“晚安,金闪闪,要做个好梦哦。”
随着冥想的修炼越来越顺利,艾利克斯一心多用的本事,也越发的炉火纯青,可以在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一边在心里边呼唤天书。
要是别人大概早就被烦的不耐烦了,但是天书有着懵懂的意识,正是对外界好奇的时候,偏偏它又惧怕外面虎视眈眈的钟蓝和阎小鱼,所以它一点也不敢动,也不敢回应艾利克斯,但是这不代表着它没有听进去。
聆听艾利克斯给它讲故事,和它说话,对天书而言算是不可多得的爱好了,甚至于默许了艾利克斯对它的称呼,并且在艾利克斯是又一次的呼唤中增加了对这个名字的认同感。
它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金闪闪。
它真的是太喜欢这个名字了。
天书大概不知道,艾利克斯其实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它的情绪,天书懵懂的意识让它还没有学会如何隐藏起自己的情绪,几乎是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了艾利克斯的心里。
于是在热情的招待了金闪闪一段时间后,艾利克斯都进入了倦怠期一样,不再关心这个新交的小朋友,正要去寻找别人了,而且艾利克斯按照钟蓝教给他的方法,有意无意的屏蔽了自己的心音,天书只能偶尔听到艾利克斯露出来的一两句话。
连早晚的打招呼都是没有了。
对于天书来说,就仿佛整个世界突然间安静了下来,寂静的可怕。
在被试了好长一段时间后,金闪闪终于愿意从他给自己打造的乌龟壳里冒出头来,和艾利克斯打了声招呼。
“你好,我是金闪闪。”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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