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里面值钱的东西也拿出来放在我的袋子里。反正都是我的。
去喝酒。
笨蛋啊,笨蛋。
最近有没有什麽小说改了一贯的套路,喜欢描写主角的悲剧的啊?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不然我铁定要去殴打那个白痴作者一顿,高高兴兴的不好吗?为什麽要有悲剧的存在?虽然说,每个人在自己的故事里都是主角,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是快乐的……
我一杯接著一杯,但是还是很清醒的告诉酒保我700多元在口袋里,喝够了钱请告诉我。直到酒吧打烊,我大概就喝了7、8个小时,睡睡醒醒。
“你的钱找你,虽然还有一点钱没有喝完,不过我们要关门了,能不能请你明天再来喝啊?”酒保很有礼貌的说。
“哦,好的啊。”拿著手上的50大元,招个的,咕咕的两句话,回家了。
我站在门口还没有找到钥匙,他却从隔壁屋冒出头来:“你去那里了!”
看见他急急忙忙的拉著我,我奇怪了,笑笑:“喝酒啊,不过你现在搬到隔壁了吗?也好,这样大公子应该不会担心了吧?”
“你喝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