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指痕。
凰红药却不为所动,也不曾挣扎,明秀素净的玉容都不曾变化一丝。
她只平静道,“若说萧戬是因为神秀而死,那我玄凰神族何尝不是因为萧戬而沦落到今天这般地步?”
黑衣女子眼眸死死盯着凰红药半晌,最终收手,重新坐在玉桌前。
凰红药雪白脖颈间,五道血淋淋的指痕犹在,显得触目惊心。
可她却根本不曾理会,道,“还有其他事么,没有我就告辞了。”
黑衣女子忽地道:“当年,你是不是也曾喜欢过萧戬?”
这冷不丁的一句话,让凰红药娇躯微僵,怔了一下之后,不禁冷笑道,“可笑,我和你不一样,才不会喜欢一个自诩多情,却到处拈花惹草的败类!”
黑衣女子哦了一声,“那就好,若让我知道,萧戬口中的‘腿精小红药’至今却犹对萧戬贼心不死,可别怪我不客气。”
凰红药那张明秀素净的娇靥忽地涨红,锋利如刀的眉目间浮现不可抑制的羞愤之色,“你……你说什么?”
黑衣女子斜睨了凰红药那一对极为笔直修长的玉腿一眼,道,“萧戬给你取的昵称,难道忘了?腿精,玉腿漂亮得跟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一样,我一直想不明白,那风流好色的读书人该是什么脑子,才能取出这么个昵称!”
言辞间尽是讽刺,以及一抹若有若无的怅然。
那读书人,的确太风流了。
仿佛就没有哪个女人能牢牢拴住他的心,让人恨得牙痒痒,又无可奈何。
此时的凰红药,娇靥酡红,眸中已尽是恼恨。
腿精这个说法,她太熟悉了。
只是却极少有人知道。
当年萧戬初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袭很朴素简朴的裙裳,仅仅只露出一截小腿而已。
可萧戬却只看了一眼,就猛地捂住了眼睛,说了句“非礼勿视”,转身落荒而逃。
当时的凰红药大感意外,还有这么迂腐的读书人?
她当即追上去,打算捉弄这个迂腐害羞的读书人一下。
读书人依旧捂着眼,一脸痛苦长叹道:“都怪姑娘这一双玉腿生的太漂亮,直似成精似的,我这人虽然满腔浩然正气,可也抵不住这样的美色诱惑,但凡多看一眼,心境必会沉沦,不可自拔,故而只能蒙眼不看,退避三舍,还望姑娘理解,莫要坏了我的道心!”
当时,凰红药整个人都懵了,一时语塞,不知该气恼,还是该高兴。
直至后来,凰红药才明白,自己是被萧戬这风流好色的狗书生给调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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