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的老爸那里,要了三百美元,这是他们家一个月的收入。
这才从西河区的奢侈品店里,租了一套高级舞会正装,人生第一次扬眉吐气,不觉得低同学一头的来到舞会。
苗昂温为了这场舞会整整准备了一年时间,然顾为经在宴会入场时把这一切搅黄,就用了三分钟。
顾为经那天像往常一样,穿着校服就来了。
以往苗昂温也只能穿校服,不过今天他不一样了!
他身上穿着高级礼服,就像是那些富裕阶层的孩子一样,是个真正的“人上人”!
苗昂温特地跑到顾为经面前,炫耀着他有着宝石袖钉的高级礼服,好像在证明自己,已经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他期待顾为经脸上流露出嫉妒和向往的表情。
结果对方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点点头轻声说了句,挺漂亮的,这样好的衣服,我可买不起。
“你穿成这样就挺好的,我觉得很精神!”
苗昂温原本还想要说些炫耀性的嘲笑,就被珊德努小姐打断了。
那个挽着顾为经的胳膊,穿着蓝色连衣裙,带着真丝手套的漂亮姑娘只是随便打量了苗昂温一下,就安慰自己的男朋友说道。
“你千万别学他这样虚荣的样子,猪鼻子插大葱。家境富裕一点的穿高级礼服,喜欢炫耀些没什么的,反正都不是自己挣的钱。家里穷不可怕,可穷的叮当响,还要靠着不知怎么来的礼服装的人五人六的炫耀,就是allbarkandnobite(谚语,乱狗叫,引申译为装逼)。”
珊德努小姐转头,对着顾为经笑笑,然后说:“别羡慕,等将来挣钱了你再买好衣服穿给我看。你现在就穿校服很好,我喜欢……你想跳舞嘛,如果不跳的话,我给你做了小蛋糕。”
女孩说话的声音并不小,在舞会入场的通道内,甚至引起了一阵阵的哄笑声。
这些笑声有些是针对苗昂温的,有些不是。
但不管是与不是,落在他的耳朵里,都带着无比的嘲弄和讽刺。
他为这场舞会付出了整整一年的努力,却瞬间被这些笑声将身上的漂亮礼服所剥去,还贴身了爱慕虚荣的标签。
“乱狗叫……”
“珊德努小姐形容的真准,真是鼻子插大葱。你看这家伙,连舞会礼服的第三粒扣子是不应该系上的,这么简单的规矩都不知道,确实是乡巴佬。搞不好衣服都是租来的。”
“什么搞不好,分明就是肯定租过来装逼的嘛。他叫苗昂温,你知道他老爸是干嘛的吗?给人家开车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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