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力就是为那些人模狗样的有钱人开车。但你不一样,苗昂温,我的儿子,伱是要做人模狗样的有钱人的。”
父亲嚼着香烟,在夜色的反光下,带着红血丝的眼睛瞪的比燃烧的烟头还要亮。
“我很久以前听那些外国人聊天说。欧洲最有权力,最富裕的上层家庭都是送子女学习音乐和艺术的。所以我当时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你送进本地最好的艺术学校。”
“因为我是大象?”
“是的,我的儿子,你就是他妈的大象,那只带领族群走出沼泽的大象。”父亲挥舞了一下拳头。
“我努力了一辈子,到了四十岁时在点头哈腰的给外国人开车。而你接受了我所能给予你的最好教育,你到四十岁时,会有外国人点头哈腰的给你开车的。艺术家最受人尊敬了,你一定要做人上人。”
苗昂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今天突然想起这件事来。
他有些想笑。
自己老爹送他上学时估计不知道。
即使在欧洲,也是有钱有名的艺术家才会受到社会极高的尊重。
没钱的艺术家顶多去当个美术老师什么的而已。
“父亲可能只说对了一半。我没有用四十年,只用了十八年,就得了这一切。”
苗昂温微微眯起眼睛,对自己说道。
“我就是那只终于走出泥潭的大象。”
今天就是他彻底的穿越丛林,把那个身影彻底踩在脚下的时候。
苗昂温本以为他会兴奋的不能自已,四周所有的一切,那种成为人群中瞩目的风云人物感觉会让他爽到发疯。
从踏入校园那一刻,这就是他心心念念所渴望的东西,不是么?
可苗昂温看着镜头,突然有些意兴阑珊。
太轻易的成功总会让人感到无趣。
缺乏挑战性的无敌,又是多么的让人寂寞。
苗昂温曾经把追逐那个人的身影当成人生中的里程碑事件。
他以为自己和对方很像,是好莱坞电影里的那种互为镜像的宿敌人物。
同样低人一等的出身,同样的用功努力,他与顾为经就像两头都在原始丛林里乱撞的迷途小象。
公子千金们纸醉金迷,前月下的富家生活,是困在他们心间,让他们自卑,让他们寸步难行的泥沼与束缚。
但当他真的穿越了丛林以后,回首发现,那只是广阔天地间一个小小的草丛水滩。
格局真的太小了。
有了豪哥的帮助,整个城市都是自己的资源。
顾为经这样的人,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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