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透明,还不是四周谈话氛围把他泼成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喽?
至于碰巧撞上了对顾为经有些印象的同学。
怎么?
他心中的白月光,高岭之的主席小姐整天和一个他看不上的书呆子泡在一起,不趁机上上眼药,已经算的上宽宏大量了,难道还要在镜头前美言几句不成?
这是什么样感天动地的舔狗精神啊。
可以说。
女记者计划的很好,她的盘算没有打错。
若非顾为经和莫娜是青梅竹马,从小时候就一起陪伴着长大。若非顾为经是个共情心太强的烂好人,上陶艺课的时候,忍不住可怜旁边那个没有父母照顾,没有人陪的小黑丫头。若非他第一次在大金塔底下遇见胜子小姐时,他正好在拿着平板画画。
以他的外貌条件和性格,都很难在茫茫人海中吸引到对方的关注。
但蔻蔻在从人群中跳出来的瞬间,形势就发生了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
顾为经是那个站在很多人青春记忆舞台被遗忘的角落的小龙套。
蔻蔻完全相反……她就是很多人玫瑰色青春记忆本身。
在台上唱歌的拉拉队长,是无数个懵懂青春岁月中——
那抹缥缈的、朦胧的、荡漾的绯色霞光。
每个男生、女生的学生时代都会遇见在身边来了又走,飞来又飞去的缤纷蝴蝶。
它是那样漂亮、百般的可爱。
因此即使你从来没有机会让它停留在伱的掌心,即使你连和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从来都是远远的看着。
甚至毕业多年,即使你以为自己早已忘记了对方,成家立业。
还是会在你二十岁,二十五岁,三十岁清晨的梦中,蝴蝶一次次的飞入你的脑海。
更重要的是,
蔻蔻真的是那种又美又飒,又非常容易和她相处的女孩子。
她张扬而不傲慢,古灵精怪又不盛气凌人。
她会有闲心私下里一本正经的和相貌平平,身材臃肿,戴大眼镜,最不受重视的女同学讨论八卦,再从口袋里摸出根唇彩为对方涂好,最后用脸在眼镜妹子的脸颊上小猫似的蹭一下。
拍拍对方的脑袋,告诉对方,妹妹你五官蛮可爱,可要注意保湿哦,嘴唇干裂就不好了。
徒留下身后一个脸颊绯红,眼神恍惚呼吸急促,感觉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春心萌动,陷入恋爱的小姐姐。
而哪怕你是那种和顾为经一样只知道读书用功,班级里“特别不酷”的那种阿宅,也能收到她生日宴会邀请你去家中坐客的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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