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在燃烧。
把头染成鸡冠头沙马特,搞大纹身,开着小踏板半夜吆五喝六的炸街,学着电视剧里的烂仔的呛调说话,一句话带着三个生殖器的字眼,嗑药抡着砍刀干架。
要是能把那只蝴蝶关在自己的笼子里,哪怕是做成标本,插在花瓶里,随手拿出来欣赏一下。
除了一点点的灰,什么都没有剩下。
它能提供最廉价的快感,和最廉价的认同感。
他在德威读了接近十年书,拿着助学金,活的无人问津。
苗昂温在豪哥这样的教父手下混了两个月,一定程度上,也让他开始理解到了这个阴影下的国度。
当然。
可现在。
现在想想,苗昂温自己都觉得lo,恨不得大拇指在鞋子里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那叫大***。
只是燃烧着不是青春,而是生命,照亮的也不是记忆,而是一家人柴米油烟的生活。
何曾()
有过片刻的闲暇抬头仰望?
他们肩膀上扛着整座城市蹒跚前行,身上负担着整个世界的重量,又渺小的像是尘埃。
稍微有点事情,恨不得就跟村口大爷开留水席一样,让全学校里的人都来庆贺,是穷惯了以后,突然有钱的爆发户应激反应。
实在太没有艺术家的范儿了。
没钱是生存。
“静一静,静一静,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有钱才是生活。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唯有受到了豪哥赏识后的这两个月,在青春的最末一节尾巴上。
生活才真正的变得鲜活了起来。
连苗昂温回忆起母亲时的记忆,都像是嗅到了劣质的烟气,呛的他眼圈微微发红。
他现在开始真正的享受起校园生活,开始有闲情雅致抬起头了看看天上的星星。
不过他现在回过头来看,也察觉了他那时候大金链子小手表,天天三顿小烧烤。
至少这些人有限的脑容量,很难认清利害关系,搞明白阴谋诡计。
他们活得是那么醉生梦死,也是那么的凄惨绝望,只要酒精上了头。
什么危险的事都敢去做。
但这些人也是最没价值的烂命仔。
豪哥是对手下从不吝啬的枭雄,可对这种完全没有培养价值的人。
也从来都是抱着打发个三瓜两枣,丢去当炮灰的消耗品的心思。
真正的黑社会,应该是豪哥这样的,戴金丝眼镜,手上挂着印度请的小叶檀的佛珠,能和泰国来的高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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