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十来个人聚在苗昂温四周,还有周边的两张酒吧里最大的卡座。
苗昂温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招集过他的那帮沙马特小弟们了。
以前他觉得实在是上不得台面。
不过今天,他又重新拉帮结派,叫了一大堆人,请大家都过来喝酒。
他其实并不讨厌,和这帮小混混们呆在一起时的感受。
在这里。
规则很简单。
只要有钱,你就永远也不缺热闹。
只要有钱,你就能永远的被众星捧月的围在中心,获得所有人发自肺腑的尊重。
你就是苗哥,你是苗爷。
虽然这种金钱制造出来尊严气息,如同小时候妈妈会带他玩的那种漂浮在小溪上点着指节大小细蜡的纸船。
星星点点珠光,顺着水流飘下。
什么时候钱像蜡烛一样烧干净了,船就看不见了。
遇到稍微大一些的波浪。
船同样也就消失不见了。
可至少在那短暂的持续时间内,在大家举着酒杯,一起向他敬酒的时候。
那种被人尊敬的感觉,是无比真实的。
有些时候,苗昂温觉得这种相处方式也挺“单纯”的。
大家不会管你是不是刚刚像一条狼狈的狗一样,被人所击败,也不会管你昨天是不是曾经意气风发的以为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在这里他不会有任何自卑。
只要大家认为他是豪哥的“手下”,只要他能请大家喝酒。
那么,他就是人五人六的大哥。
挺好。
大概他骨子里本来就是一个烂仔,烂仔哪有什么资格去当优雅、高贵的艺术家呢?
别猪鼻子插大葱了。
烂仔就应该永远和他的烂仔朋友们呆在一起,就应该搭配四周能用钱来买到甜甜的笑容的陪酒女。
好在。
苗昂温一直很清楚,哪里能找到他喜欢的可以花钱卖笑的陪酒女。
他朝蔻蔻遥遥的举杯。
混乱的灯光,淫糜的舞蹈,压抑的心情,微微晃动的地面。
整个世界都穿过酒杯的视线里随着酒浆而剧烈的摇晃,有一种虚实不定的感觉。
他冷眼看着远方的那个姑娘。
学生时代的白月光。
过多的颓丧,鄙夷,淡漠,以及讥笑,对她的讥笑,或者对自己的讥笑堆积在一起,让他的眼神变的有点发黄,也有点发红。
肝火燃烧着病人的那种黄。
酒杯反射着的女孩人影的那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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