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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 《老负鼠的实用猫经》

想要表达的含义。

换成“朦胧的玩偶”、“弥散的玩偶”。

我们生产的手办是“三十年前的月光”,或者“云中的拜伦”。

这些词谁敢写在广告宣传语上,大家一定会觉得你是不小心吃了什么奇怪的菌子,把理智给烧没了。

潮玩能大卖,它的要点在于“可爱”,“生动”。

至少要非常“醒目”。

泡泡玛特、kaws、积木熊的成功,都走的是这个路线。

它们有非常鲜明的自己的特色,

比如泡泡玛特标志性的可爱公仔,kaws设计的那些外星人一样的经典人偶造型……

潮流玩具和粉丝周边需要非常鲜明的记忆点,而非非常朦胧的记忆点。

目前潮流玩具的厂牌,主要分为两大市场阵营。

艺术家玩具和设计师玩具。

这两者的界限到底是什么,区分的不是很清楚。

有些粉丝认为,类似泡泡玛特这样的玩具公司主导,邀请全球各地设计师所制造的很贵,上千块一个,但依旧属于普通人消费能力范畴的精致玩偶,属于设计师玩具。

而kaws、村上隆这类。

由世界上知名画家的个人ip为主导,贵到不可理喻。

一个能卖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收藏品。

它们则属于艺术家玩具。

用价格来分别潮玩的属性,不是很准确。

如今泡泡玛特也会和kaws合作,村上隆也有相对比较“便宜”走量的联名商品。

如果要真的区分出这两种潮玩之间的差别的话。

更加准确一些的概括,应该是两者生产性质的差别——

一者自下而上。

一者是自上而下。

设计师潮玩立足于产业界。

他们在创作时便知道,什么样的设计才是能够方便生产,方便批量化制造,方便流水线式大规模复制的玩具设计。

以此为基础。

再去考虑向上表达自己想要传达的艺术概念。

艺术家潮玩则自上而下。

创作者大笔一挥,先搞出一个艺术概念来,然后再扔给工业界,开始像巨婴一样撒泼打滚。

来,给大爷造,大爷就要这个。

我才不管好不好造,也不在乎你是用3d打印还是从哪边地里刨出来一个扳金仙人用锤子手敲。

不管不管才不管!

反正老子就一定要看到它!

搞这种潮玩的往往是知名大艺术家——这一现象不是因为他们更会闹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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