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公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都要在风扇下面的沙发上喝茶。
所以他的妻子把风扇的缆绳给更换了,而且新换的缆绳质量并不是不过关,而是他事先就用重力把它拉扯开,已经是属于将断未断的时候。
而这个时候缆绳因为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只有长期受力的断裂痕迹,所以警方根本不会怀疑。
而这个妻子暴露的地方就在于他使用的这个缆绳上面有生产日期是一年前才生产的。
实际上如果这个妻子从原来的缆绳上动手脚的话,可能成功的概率更大,当然原来的缆绳警方查了一下,因为是一条锁链,所以想要动手脚的可能性并不大。
这可能也是对方为什么选择更换缆绳的原因,从而留下了破绽。
所以说这种案子不仅需要细心,而且这个妻子的智商实际上是非常高的,他并没有直接破坏揽胜,而是换了一条揽胜。
而换来的缆绳,她还使用方法用重力扯断的方式,形成了将断未断的形态。
所以说不管办什么案子,不管是大案小案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有了铁证再做其他。
王兆凯也好,陆川也好,他们办过的案子有不少,实际上都是零口供的,对方说什么都不说,但是证据是死的。
只要有了证据,有了铁证,整个证据链是闭环的,逻辑也是讲得通的,那么即便犯罪嫌疑人什么都不说,咬死口不承认也无所谓。
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只有口供的话,那这个案子就有问题。
陆川这边安排完王兆凯盯着张超之后就离开了现场。
刚刚他在车上的时候南州那边就已经来消息。
那边张超和张全两个人互换身份的案子,还需要这边抓到张超之后配合进行审讯。
说实话,按照陆川的理解,其实南州那边的案子更不好弄,因为当时抢劫现场就并没有发现能够直指张超的证据,所以才把张权抓了起来。
那边当时的案子陆川也了解了一下,那边之所以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因为有监控拍到了张超抢劫。
但是因为张超和张权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才被张超钻了空子,让张权替他坐了牢。
可是即便是这种情况的话,把张超弄回去也只能是依照两人的口供来确定到底是谁犯了罪。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张超在这边的犯罪事实被敲定的话,那么也不用回去了,因为这边犯的是入室抢劫杀人罪,那足以构成死刑了。
一般情况下即便是故意杀人直接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也并不是特别大,一般情况下都是死刑缓期两年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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