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维想了半晌,应了:“行吧,那我试试。”
晚上朋友约吃饭,据说有个富二代做东,请了七八个人,其实醉翁之意在乐维。乐维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答应去了。
行就行,不行交个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
去了才发现,真不行,聊不到一块去。
富二代家里是做贸易的,不过他从小在姑姑家里长大,姑父是著名美术家,也熏陶出他一身艺术细菌。他喜欢梵高,莫奈,也很欣赏雷诺阿,不太听流行歌曲,手机播放器里全是肖邦和李斯特。可能乐维这几年转型让他产生了误会,误以为乐维也是那种文艺青年,席间大谈文艺复兴和欧洲三杰。乐维被他侃得接不上话,眼见富二代眼中渐渐涌起失望,他只好给自己找台阶下。
“我吧,从小学习成绩就很一般。你说的这些,兴许我上学的时候还知道,如今早忘光了。不过我有个朋友跟你肯定聊得来,他也特喜欢你说的这些。你知道他闲着没事看什么吗?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
富二代果然大感兴趣:“真的吗?他是谁?”
乐维卡壳了。
三秒钟后,他才打着哈哈混了过去:“就是个以前的朋友,现在离开北京,回老家去了。”
富二代啧啧表示失望,乐维借口去卫生间,尴尬离席。
卫生间就在门口,一个包厢一个,他没去,转道去酒店大厅里吹吹冷风。可能喝酒喝多了喝上头了,他想,好端端的,怎么又想到夏楚?
前几天《最后告别》在北京电影节上重映,他被叫去站台。台上主创齐聚,唯独少了夏楚。他没问,也没人特意向他解释。可是晚上回家,他做了个梦。
梦特别短,可能最多一分钟两分钟,但他梦到了夏楚。
他梦到那人吻着自己的唇,颤抖着对自己说:“乐维,我爱你。”
他一直觉得这是幻觉。不是都说,人死之前会看到自己最想看到的事情吗?他心心念念的,也不过是夏楚一句“爱你”,他一直觉得,大约上帝不忍,愿意在濒死之际圆他一个愿望。
不过现在爱不爱的,又有什么要紧。人都没了,爱有个屁用。
乐维想着,转身,觉得自己该回去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那个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急匆匆走来的人。
那人的步伐还是那么快,着装也一本正经,似乎终于长了点肉,脸色也红润了,只是蹙眉的习惯还改不掉,如今年纪上来了,生生把眉心蹙出两条细纹。
乐维看着那人,觉得命运啊,真是有趣。时隔六年,他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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