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也是没有用处的。
沈飞一行人,在燕京大学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燕京大学,最后离开了这里。
很快。
燕京大学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宣布将会对汪军予以开除学籍的处罚。
一时之间。
微博上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们,纷纷叫好。
毕竟对他们来说,能够看到这种人渣接受惩罚,自然也是喜闻乐见。
回到督导办的沈飞,却没有再关注这个事情,后续自然有相关部门和赵静等人关注,他还要处理别的事情。
事实上。
沈飞最近一直在关注一件事,那就是公职人员财产公开。
说起来。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原本就是一项不需要讨论就必须实施的制度。
因为公职人员的薪酬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国家财政又是由国家的所有纳税人共同支撑,由此也可以理解为,所有纳税人就是所有公职人员的老板。
老板想知道自己的员工一个月挣了自己多少钱、该不该挣这么多钱、有没有违规挣了自己的钱,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但是。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大夏,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却成了一项阻力重重、难以实施的制度。
事实上,早在八十年代年,我国就提出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
到了九十年代,相关部门更是先后公布了文件规定,形成了对现有公职人员进行内部监督的机制。
但是,这些文件虽然在强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财产申报没有涉及亲属,没有要求进行全面财产申报。
尤其是,财产申报后却没有向社会公开,于是算不上真正的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得不到全体公民的有效监督,可谓流于形式,意义不大。
然后,各个地方也进行了“昙花一现”的公职人员财务公开的试点,甚至还有极个别官员带头主动进行了财务公开。
但时至今日,公职人员财务公开制度仍旧被各种力量以各种理由阻拦,无法实施。
…………
虽然一部分人已经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进行了申报,但事实上“都是向组织申报,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申报。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普通人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等待有很大的差距”。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被给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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