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天界神兽,剧烈喷发的火山也没能夺走它的性命。
时光变迁,沧海桑田,悠悠数万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最终,不死神凰的肉身被大火吞噬,凝结成一颗火焰结晶。这颗结晶殷红如血、简约时尚,造型非常别致,线条十分流畅,堪称时尚艺术界的瑰宝。
当考古学家发现火焰结晶时,就被它华丽优雅的外观打动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血魂之玉。
金元少看到此处,才终于明白过来了,原来血魂之玉就是不死神凰的火焰结晶。
金元少集中精神,继续往下看,只见书上写道:对于一般人来说,血魂之玉只是一颗普通的观赏石,除了戴在脖子上装装逼外,并无多大价值。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血魂之玉比任何钻石珠宝都更珍贵。你或许能买下一颗钻石,yy一下恒久远,但永久流传的是钻石,不是你,你早晚有一天会死,想逃也逃不掉。真正能让人获得永生的,只有血魂之玉。
当然,使用血魂之玉也要讲究方法,不能乱来一气,某些人认为戴上血魂之玉就能获得永生,这是无比愚蠢的逻辑。
在通常情况下,血魂之玉只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有到了特定时期,它才会释放出灵力,发挥作用,让人拥有不死不灭之身。
金元少和夏大宇读到此处,一页刚好完了,夏大宇便催促道:“快看下一页,快看下一页!”
金元少正准备翻页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动静,他赶忙把书合上了,竖起耳朵仔细地听,门口好像有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