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拿走了。
又掏出来一块钱,买了一些猪肉走。
陈家四光棍走了。
陈国彪交代了陈辉记得去自己家把猪扛走,也回到村社办事去了。
王坤华带头买了不少野猪肉。
建筑队的工人和二队的人也买了不少。
满满的一大桶野猪肉。
就剩下了一些肥肉,一部分肥肉偏多的五肉和骨头。
“这个肥肉我们自己留着熬油,五肉煸一下煮点粉干做点心。”
“骨头留着自己炖点汤!”
陈慧红把一手零零碎碎的钱递给陈辉,乐呵呵的说道。
油水缺乏的年代。
听说要用五肉煮点心,工地上干活的热情都高涨了不少。
“这钱就留在你手里,买柴买米买烟。”
“我回去喝杯茶,等下去国彪伯家里拉了野猪去县城卖!”
陈辉说着,把陈慧红的手推回去。
“哪行!我们也过去吧。”
“被他们闹的,煮点心的时间都快过了。”
陈慧红提起剩下的猪肉,叫上林娇和安文静一起回了吴津华家里。
刚才泡好的茶水已经不烫了。
陈辉拿搪瓷杯舀了一大杯,剩下的安文静提到工地上给工人喝。
看没别人了,林娇不解的问道:“陈光耀那一块钱你干吗还他?那钱就算收了他的也没人说什么的。”
“嘿!”
陈辉无所谓的一笑,解释道:
“那一块钱拿了,他们父子四个在心里指不定多恨我。”
“咱也不差这一块钱,为了他在村里树敌没必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