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二十六岁,有两件事让我刻骨铭心。一件是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因伙同他人在男生寝室兜售望远镜继而在女生寝室卖窗帘一事,被定性为打击投机倒把分子典型,抓进校公安处接受批评教育…那也是我唯一一次面对警察叔叔的盘问…虽说我至今没想明白他身上的到底是警服还是我们学校的保安服。
另一件就是在我二十六岁的时候,今天,此时,此地。没人规定美丽的夜晚就该平风无浪,所以我很幸运地住在一个失火的酒店里。当时我刚合上眼,周公影儿都没看着,就被刺耳的警报声以及女人厉声尖叫“着火了!”
惊醒…后者所占比例居然远远大于前者。我不情愿地张眼拧灯看表:凌晨一点半。在这种时候着火,看来下次出差选下榻之所也要先看看风水。因为没有看破红尘生死由命的觉悟,所以我决定逃跑。刚下床就发现我曾经引以为傲的睡眠方式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出现了问题。
依我的观点,人在睡觉的时候就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放松。所谓最大限度,自然包括身体各种部位…说明确点就是裸睡。
我是个二十六岁,有正常身份地位的社会人而非自然人,没有就这么冲出去的勇气。好歹也要找件衣服遮体,一找才发现方才回来时被酒精刺激得走一路脱一路,走到床上刚好脱完,是以外套衬衫都堆在门口。
叹了口气,奔到门口蹲下,衣服还未来得及拣起,一口浓烟顺着门缝挤进来呛进肺子里。头一昏倒地,心想完了这回可真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了无牵挂了…据说人临死时,他曾经历过的一切可以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放电影一样闪过脑海。
于是我撑着最后一丝模糊的意识想:我死了是否真的了无牵挂…我六岁丧父,二十三岁丧母,无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我至今未婚,无妻无孥,抛妻弃子这一条委实不符。我无宗教信仰,祷告阿门什么的也免了。凭借我在某方面的超强记忆回想,除了我这条命之外好象也没什么值钱东西。
思来想去,我还是犹豫着挣扎,用最后的力气扯过衣服遮着身,很可悲地发现我白白为社会贡献了二十六年的农家肥。不对…我还没有结婚啊。我谨慎地选择将这句话作为遗言,用明显底气不足的声音喊得头昏眼花。
一扭脖子,正准备英勇就义时,身子突然横向悬空,接着便飞速平移。我无限留恋地看了眼落在地上几乎耗费了我置衣费全部家当,为了面试咬牙放血的名牌西服,真正肉痛的昏了过去。
一般小说电视剧里描写到此类情形时,通常是一闭眼不问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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