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下面是我心中的真正结局。
不喜欢悲剧的亲亲们就不要再往下看了,不过是我悲剧情结的执念产物…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
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
二字了。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
金灿灿的仰着头,冲着你微笑。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于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
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后,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前两年还不觉得什么。今年一来,看着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
于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着,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
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于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么,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
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为他嘲笑的话柄。想想看也的确如此。自己虽长他一岁,在这些方面,却总是不如他。甚至,还要反过来给他照顾。
魏遥光摸摸鼻尖,自嘲地笑,蹲下来,清理墓边的杂草。突然发现一只小小的花环,野菊花和狗尾巴草编成。原料虽然粗糙,手工却很细致。看得出,是用了心的。魏遥光拈起花环,仔细瞧瞧,呵呵一笑,戴在墓碑上:“你看你的好人缘,躺在地下都有人送花呢。”
没人回答。魏遥光怅怅地拿开手,想着他要是还活着,会如何反驳他。一定是冷冷白他一眼,一脸无奈地表情说:“那是花圈,送给死人的。傻瓜。”对。他一定会这样说。
魏遥光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仿佛真的就听到他用有些低沉,却悦耳动听的声音骂他“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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