檄文送至皇城,朝野震惊。独自坐在颠簸的马车上,我居然昏昏地睡了过去。
梦中是一位少女,虚幻的光照下,线条朦胧优美,一袭洁白的旗袍样式的婚纱优雅地裹住她玲珑的曲线,手里的捧花素雅地衬出她脸上的红晕。
鹅蛋脸上一双水漾的眸子中映出一个人的身影来。那个人我熟悉,但却又是陌生人。莫振华。那个人的名字。总也不会记错叫错写错的名字,一个在血液中根深蒂固的名字。
我站在3米开外的地方,看着这个俊逸非凡的男人走向面带娇羞的少女,不免冷笑了一声。这是20年前的一幕好戏吧?可惜这样被我“错过”了。
婚礼举办得隆重而又死板。由始至终,莫振华没有一丝表情。因为他心中,记挂着另一个人。
他的妻,却丝毫没有察觉这种隐性的背叛。精神的背叛,远胜过肉体的背叛。白光一闪,我晃了眼,举手遮挡,却发现突然变换了场景。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就是知道,这是17年前。那个漂亮的女人因为失恋而在酒吧里买醉,原本狐媚的面容更因酒气的蒸发而显得娇艳欲滴,在昏暗的灯光中,她落了泪。
原来,在我之前,也有人见识过她的泪。旁边一条蓝色格子方帕递了上来。
女人犹豫着接过。方帕的主人同婚礼中一样面无表情,但依旧让人心动。一切罪恶的开始。我眼睁睁地看着男人将女人扶进车中,车奔驰而去。
然后我笑了起来,是啊,这时候的女人,怎么会想到这个男人会对她处处以礼相待,并不会侵犯她丝毫呢?
这个女人,注定从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事实上莫振华就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对于爱情,他是忠诚的,他的心里,一直就只有一个人,虽然那个人不是他的结发之妻。
忠于那个人,所以洁身自好,所以,意外地因此吸引住了那个酒吧里的女人。在爱情守则中“特别”是一个暧昧的词。
一旦有个人让你觉得“特别”你就应当警觉,这极有可能是爱情的征兆。但是显然,酒吧女人没有警觉这种特殊的感觉。
以她争强好胜的性格看来,一步步地陷进去,也是必然之事。所以,爱得越来越深,爱得越来越痛。我冷眼旁观她借酒浇愁,以泪洗面,心中竟有丝残忍的窃喜。
自作孽!死缠烂打一向是女人的强项,因而,那一天她依然缠住了他。那天的男人意外地急躁,厌恶的表情让女人一阵错愕。
“我的孩子就要出世了,你能不能不要再缠着我?”我清晰地听到这句话,心中是一片漠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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