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睨着我。我忽然就泄了气。何苦呢。明明半小时前还耳鬓厮磨呼吸交融。
难道我们只有生死关头才能舍掉骄傲,才能放任自己示弱?两个人隔着一二十步距离相视,风从中间拂过,我的头发和他的头发向同一个方向飘动。
我抬手捋开刘海,那只手落下时在阳光中划过一道晃眼的光芒。我低头看了看无名指上闪耀的戒指,将手插进裤袋里。
“陛下。”我扬声道:“我们回首都结婚吧。”国王挺得笔直的脊梁,微昂下颌盯视我,我却眼见着笑容浮现在那张俊美面孔上,灿烂夺目,比刻意的媚惑更令人难以抗拒。
或许此人真的比我帅,我不情愿的想,仅凭媚惑的表情就能勾引我的情欲,而这种过分纯净的欢愉笑容更是…打动我的心。我眯起眼看着他。身后有人接近,我回头看,几名兵士正走过来,后方两个还抬了一付担架。
“陛下。”当先一人跑过去向国王行礼,我听着他的报告声,转身走向担架。“…我们在树林里找到唯一的幸存者,他说是仝赤伯爵大人的管家…”“卡拉奇。”我啧啧有声的朝仰躺在担架上的人低下头:“我明明警告过你,不要掉队。”
“我很抱歉,伯爵大人。”老头儿虚弱但口齿清楚的道,保持他一贯的面无表情。我心情大好的不予计较,甚至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拍拍他的肩膀,微笑道:“知错就改,下次不要再犯。”
“卡拉奇,我们回家吧。”“是,伯爵大人。”离开首都的时候是故意绕道走,这次回去选了捷径,第二天清晨已远远望见首都宏伟的城门。我掀开窗帘从车厢里望出去,出城的时候我在高烧昏迷中,现在算是第一次看到城门。
两边是绵延至目边尽处的城墙,正中一道拱门略有十来米高,门上建有塔楼,几名全副铠甲的兵士威风凛凛的站在顶上。
我看到穿着甲胄的兵士,后知后觉的想起树林里那个黑甲骑士。那人被我弄脱了手脚关节,应该一直软瘫在原地才是,为什么国王的军队没有发现他?
转念一想,对方连尸体都带走了,肯定不会留下活口,他应该是被自己人救了。隐约又觉得不对,这个人在我脑中留下的印象特别深,深到我需要故意去忽略忘记。
不愿承认是危险的直觉,我扶着头想了一会儿,不得要领。胡思乱想中马车进了城门,由于国王这次出城是秘密行军,军队在进入城门前就散开了,国王只带了数十人的卫队骑在马车侧边。
街道越走越宽,时间尚早,街上没什么行人,数十匹马蹄声得得,不疾不徐,听着倒有几分悠闲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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