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理他了?”“实在是倦了。”那女子道:“那也随你。”那人沉吟着:“不然…我废了他的武功,捉回来给你做个伴。”
那女子似乎笑了笑:“我如今是在修行,心里向着佛,要个男人做什么?”那人沉默了许久:“你…真能忘得了他?”“忘不了也得忘!”
“倒不如…”女子轻声打断他:“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又有什么用!”
那人没再说什么,听得屋里木榆声响,忽然有些茫然。想起前人一句诗,物是人非事事休,不禁微拧起了眉头。他转身想走,屋里的女子却叫住了他:“小九。”
“嗯?”“那个人…生来皮贱,该用强的时候,要下的去手,实在不行,索性就杀了他!”那人微微一震,转瞬就明白了女子话有所指,轻哼了一声:“是要杀他,这种人留在世上…”
他欲言又止,屋里的木榆敲的紧了,声声催人,似要把他那半句话逼出来,他却终于是什么都没有说。
花家的当家出门远行是一件大事,花九却不想惊动太多人,他换了身轻便的衣服,带了小丫头,在清晨时候悄悄离开了花家,天色不早,雾气一团团的铺在半空中,让人看不清前方的路,小丫头话也不多,两个人到河边乘了船,一直赶到长州府。
花九接任大家当以来,出过五次远门,有三次是为了那个混蛋,这是第四次,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花九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手指,他有一个习惯,只要下定了决心去做一件事,他就会去看自己的手,天下之大,没有人敢小看他的手,连他自己,也深知那其中所蕴涵的力量。
他想杀一个人,就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长州府距离花家所在的小镇,路并不算远,花九却并不着急,如果他赶到之前,那个人已经死了,他会杀了所有人替他报仇,如果没死,那就只由自己亲手了结了他。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矛盾,结果却是殊途同归。花九这样思忖着,心情就稍微愉快了一点,到第十天上,他们终于赶到了长州府地界。
朱砂信上所标注的长洲宫家,在江湖中也颇有些名气,遥遥望过去,偌大的一片宅院,人影攒动,花九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只等清静了些,才缓步走过去。
他名气虽大,却素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没几个人认得他,那家丁上下打量他几眼:“哪里来的小官,跑到我们宫家来充大爷?”
花九的容貌是冷极而艳,神情傲慢中透着倦怠,一双黑若点漆的眼睛里完全容不得人:“把宫保天叫出来见我。”“咽?你好大的口气,竟敢直呼我家老爷的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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