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看起来痞里痞气的男孩,头发用发蜡固定成冲天一束,身上穿着夹克和牛仔裤,手里提着一把吉他。他走到李雨身边,眼睛一眯,笑得十分不像好人,“妹妹,你舞跳完了,地方该让给我了吧?”
李雨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好在她现在已经今非昔比,即使面对这种突发状况,也没有因为丢脸落荒而逃,而是朝着台下鞠了个躬,然后才转身向那个男孩点了点头,说了一声抱歉。
正要转身往台下走,手就被人拉住了。
李雨下意识的以为拉住自己的是贺妤,毕竟她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按照她的要求,说已经不喜欢秦熠了。
结果一转头,却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是那个男孩。李雨认识他,学校里跟秦熠齐名的另一棵校草简永胜。只不过秦熠是老师们的宠儿,完美的校园王子,他却是令所有人头痛的存在,大名鼎鼎的不良少年。
见她回头,简永胜松开手,然后把自己的夹克脱了下来,披在她身上,笑得吊儿郎当,“就算再喜欢秦熠,也没必要为了他牺牲这么大吧?”他扫视着李雨的身体,视线尤其在她光裸的肩部和双腿上停留了很久,言下之意非常明显。
这还是李雨头一次接收到来自男性的关注和亲近,她抓着身上的夹克,简直不知该怎么好,下意识的扭头去看贺妤。
贺妤却没有指点,而是就这么看着她。
李雨忽然福至心灵,转身走到话筒前,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道,“还有一句话忘了说。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秦熠,但是我现在站在这里,就是要告诉你们,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转身离开时,她仿佛听见站在旁边不远处的简永胜嘀咕道,“总算没有太瞎。”
李雨忽然因为自己喜欢秦熠这件事,生出了几分羞愧。她不单脸颊是红的,耳根、眼眶也都跟着红了。无数的情绪在她的心里交织着,冲突着,奔驰着,让她处在一种平常难以理解的状态之中,只觉得活了十几年,就今天最畅快。
原来喜欢一个人没有那么甜蜜,而放弃一个人,也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
不过下了台没多久,她这万丈豪情就都在寒风之中尽数泯灭,哆哆嗦嗦的抱着胳膊跑回了宿舍,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将自己裹紧被子里,整个人才慢慢放松下来。
李雨躺在床上,感觉到一种长时间紧张之后的虚脱和无力。
想到自己今晚做出的改变,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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