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做了一辈子的警察,抓得了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审的了诡计多端的犯罪分子。
却偏偏败在了我这个油盐不进的亲孙子身上。
季家世代清白,个个争气,只有我,是个例外。
我刚会爬的年纪,老爷子就抱着我进了大队,刚回跑的年纪,就被安排跟在队伍后头跟练。
从小,老爷子就培养我的体能,我的意识,教我分析现场,教我追踪反追踪,教我心理战……
那时候我只有十岁,却已经预见我十年后会在哪,会变成什么样。
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老爷子总这样问我,父母也这样问,身边的好友也曾这样不解过。
是啊,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也时常在心里这样想。
没有什么不好的吧。
就这样安分的走下去,走在康庄大道上。
可是。
我做不到。
十岁那年,原本应该跟着警队训练的某个午后,母亲拉着我,去了一座恢宏壮丽的园子。
我认得牌匾上的字——止园。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以后,我会常来这儿。
在这里,我认识了个小孩。
小孩穿着一件杏色的小马褂,袖口镶着金丝叶竹,活像是古画里走出来的小公子。
长得也是白白净净,软乎乎的脸蛋上映着一对甜甜的梨涡。
我一开始是不想和他玩的。
可这个漂亮小糯米团子,总是拽着我的衣服,奶声奶气的叫我:“哥哥……”
小孩让我和他玩的第一个东西。
是毛笔。
好没意思。
奈何老母亲发话,没办法,我只能被小孩牵着坐在堆满纸张笔墨的案桌前。
小孩虽然年纪小,字倒是写的不赖,我趴在案桌上看了会,望向窗外:“这有什么好玩的,我带你玩别的。”
“什么好玩的?”小男孩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
我没有见过这么明亮的眼睛。
我牵起那只白的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的小手,往院子里冲:“掏鸟窝。”
我常干这样的事。
老宅后园里有几棵老树,年纪比我的老父亲还大,枝桠繁茂,盘根错节。
我好动又贪玩,总是上树去掏鸟窝,抓知了,摇晃着树上的木枝,带着清新气味的树叶落得满地。
老爷子很爱惜那几棵树,总是将我从树上拽下来打。
但我皮糙肉厚的,一点也不长记性,继续爬。
我托着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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