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沈商之子却不肯认下,他一口咬定,自己绝对没有与表妹有过首尾。
沈商之子不认,沈商也不认,此女的父兄自然不肯,两家人就此闹翻。
最后此女在气愤之下,怀抱婴儿去府衙状告沈商之子奸污良家女子。
奸污是重罪,而且奸污不同于其它罪名,在历朝历代的刑典上,对于奸污都是重原告轻被告,也就是说,只要有女子状告男子奸污,不管女子拿不拿得出的证据,空口白话也算数,而男子,若是他拿不出能自证清白的人证物证,那么官府就会判男子入罪,可以说,刑典是完完全全的偏向女方。
官非,足以毁掉沈商之子的官非,若是知府判定奸污罪成,沈商之子不只要入狱,他的秀才功名也要被革除,人生彻底被毁。
沈商之子死不认罪,悲愤之余,竟然写了数十张冤书满街挥洒,最后还跳入河中要自尽保清名。
好在沈商之子跳河之后被路人捞了回来,救回一命,但此案闹得沸沸扬扬,就是沈商之子真的蒙冤,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这个污点了,不要说娶妻,就是科考之路也无法继续了,因为名声对于读书人极为重要,失去名声的读书人,在科考一途上几乎就等于被断了死路。
袁宝和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平津,遇到了沈商。
对于此案,袁宝和感觉疑点甚多。
其一,沈商之子因为体弱的缘故,很少出门,更不会在外过夜,他的身边永远都有人跟随他,保护他,那位女子如何与他有首尾?
若是在沈府中有的首尾,可沈家家大业大,沈府何其大,奴从何其多,沈商之子住的是外院,女眷全在内院,内外有别,不管沈商之子去往内院,还是女眷出往外院,看到的人不知会有多少,这又如何悄悄的有首尾?
其二,此女若是真心要入沈家,怎么会偷偷摸摸,平白作践自己?那家人若是真心要与沈家结亲,怎么会不与沈妻提起?明明与沈妻有亲有故,为何不说?非得等到十月怀胎,生下孩儿,才来沈家闹事,这是结亲的所为?分明是结仇。
其三,两家都是商人,商人重利,便是闹的不和,也不会直接闹上公堂,因为对于商人来说,官府可是吞金虎,不管有理没理,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是上了公堂,不舍出点血,断断是平安不了的,所以两家一闹翻,此女就直接告上公堂,分明就是有备而来。
其四,以奸污之罪状告沈商之子,分明就是要置沈商之子于死地,便是不死,也要扒下他的功名,这是要毁人一生的绝招。
结合以上四点,袁宝和就有理由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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