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桩被别人视为惨剧的事,在他眼里,则是壮举。若不是这一举,若清岚山庄不灭,无方堂就无法独步天下,在江湖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他已是知天命之年,却并未看淡荣辱。他更不屑于听“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种话。
谋事在人,他是王寻峰,要登峰造极,一览众山小。
成事在天,在江湖,他就是天。
桌上的烛豆闪跃了一下。
王寻峰即使思绪翻涌,此刻也停了下来。
因为,有人来了。这个人的来临,告诉他,今晚不平凡。
“阁下不请自来,不知是敌,或友?”王寻峰仍是坐在案前,纹丝不动,只是提酒引三分在觥,荡袖向外掷去,杯身如离弦之箭,破空划响一阵铮鸣。
暗处有人落步臺中,伸出一只手将觥杯安安接住,液体一滴未撒。他举杯一饮而尽,随即将空杯抛掷,闻其铿声落地。
“有言曰:有朋自远方来,在下此行是来与堂主交朋友的,只是深夜拜访难免唐突,还望堂主包涵。”
语罢,此人走出暗中,如隐夜的蝙蝠。——他穿着黑衣,披着黑色披风,兜帽挡住了上半张脸,只露出干净的下颌,辨不了身份,只从声音上让人知道,是个男人。
“王某人招待不周,敬尔三分酒,还望海涵。”王寻峰视线望向他。
“夜风寒凉,卮酒可以暖身,多谢款待。”黑衣人翘起嘴角,笑容竟显得有些温纯。
“为何事?”
“卫不眠死了,就在刚刚。”黑衣人开门见山,就像说路边的小猫小狗死了一样,毫无起伏。
王寻峰内心稍微震了一下,表情却保持得很好:“哦?还有此事,莫不是你将他杀了?”
黑衣人没有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