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楼找到了自己的房间,用门锁拧开。顾宝倒在那张又黄又潮的被子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最后振作坐起,打开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要找房子,要找工作,要挣钱。
他不能停下来,不然就会想哭。
一哭起来,那就真的什么事都做不了了。
刚敲两下键盘,就感觉手肘压在桌面的部位生疼。这才想起他在酒店摔出的伤来。
脚上的鞋子,是裴廷寻给他的。
摔倒时踢掉了,他当时太疼,也懒得去找,只穿着袜子,就爬上了舞台。
警察来时,人群惊慌,裴廷将他的帆布鞋放在脚边。
他盯着鞋数秒,最后揉了揉脸,起身去浴室清洗伤口。
手肘上沾了灰,衬衣晕开大片血渍,很显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窝微陷。血丝密布,唇面苍白,酒精挥发过后,将唯一的血色都带走,看着就像位重症病患。
顾宝拧开水龙头洗了个脸,再洗手。
因为麻木,连痛感都变得迟缓了。这大概是今天唯二的好事吧,第一件好事是……遇到了裴廷。
万幸,裴廷好像没有恨他,也没有继续喜欢他,再无特殊感情。
敲门声响,顾宝吓得一抖,这种时候,还会有谁来找他,难道是前台?
顾宝匆匆抹掉了脸上的水,去开门。
门外的人让他瞳孔微缩,这时走廊上,不知道是哪间房的呻-吟很大,在隔音不好的旅馆里,过于清晰。
裴廷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高大的身体倒显得这间旅馆的门建得过于低矮了。
怎么觉得裴廷好像长高了?还是太久不见。
顾宝拉开门,好脾气问:“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