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像其他的年轻人一样到舞厅寻欢作乐,每次都是听她唱完歌以后就静静的离开——越越这样出众的人,自然是引人注意的,张乐凝就注意到了他。
她的心中对越越的印象一下子就降低了,原来也是一个仗着家里的势力出来横行霸道的二世祖啊,如果不是有权有势,怎么能从秃头男人的手里将她抢过来,而且还能如此霸道的占有她?
那如同撕裂一般的疼痛,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啃噬,吸吮,贯穿,男人的硕大在她的体内横冲直撞。而越越从来没有接触过女人,在药物的催动下又不顾一切的发泄,二人的第一场欢*爱,自然是毫无乐趣可言,张乐凝除了疼痛,就是无尽的羞辱。
因为越越在发泄的时候,不断地出言侮辱,什么“贱*人”、“婊*子”、“不配”之类的字眼,深深地伤害了张乐凝,她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否则也不会在舞厅里面宁愿自杀都不愿意被男人碰了,可是越越的话,简直比那些男人的目光更让她受伤。
原本张乐凝对越越是心存仰慕的,这个静默的少年,她也是有好感的,只不过知道自己身份不够,所以这个念头刚一起来,就立即被她压制着。眼见着有机会可以跟他接触,就算是第一次给他又如何,至少还是自己喜欢的人。谁知道,这个她喜欢的人,竟然在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夜,给了她如此大的打击。
越越的精力是充足的,二十年的压抑,一朝看到了与自己深爱的人相似的脸庞,就不舍得放手,那一场粗暴的欢*爱,竟然整整持续了三天,张乐凝初尝人事,就被如此对待,后来她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出门,因为身体实在太痛了。
后来越越就提出让她做他的情妇,那个秃头老男人可以给她多少钱,越越可以成倍的给她。张乐凝本来想一个耳光甩过去,可她不敢,因为她需要钱,否则也不会委屈自己答应那个老秃头的无耻要求了。如果她现在回去的话,被破了身的歌女,早就没了冰清玉洁的资本,舞厅妈咪肯定会强迫她应付不同的男人。
她才不要!
做他的情妇也好,至少,这个人曾经是自己喜欢的人,而且他长的英俊,做他一个人的情妇,至少比去面对一大群形形色色的男人要好得多。
二人就这样达成了协议,张乐凝也不再孤高自诩,不客气的跟越越要了一千万,谁让她缺钱呢,而越越的一句话让她懊悔不已,“一千万,就可以让你对那个秃头低声下气吗?早知道我出一亿将你直接买下来了。”
张乐凝的落红是无疑的,这也是让越越莫名高兴的地方,跟怜宇长的相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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