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点。三是在制度上要有制衡的措施,不能什么事都任由她说了算。这个培训中心,总归是所里的,是由所里投入资金建设的,即便是她严欣是二级法人,具有人财物的自主权,但是,这个自主权,应该是管理的自主权,而所有权是所里的。所以,对于这个培训中心出台的重要事情,所里必须有知情权和一票否决权。当然,只要是有利于事务所发展的,你们都不应该心事否决权的。”鸿斌的一席话,对我很有启发。
“你说的很对。下周召开董事会时,我要强调这几点。”我赞同道。
就这么,在严欣回国的一个月后的一天,我们事务所的培训中心正式挂牌,对外营业了!
严欣作为培训中心的主任,事务所的副所长走马上任了。
她的能量果然不小!
培训中心刚刚挂牌营业的一周后,就开办了第一个管理咨询培训班。培训班的主讲专家,一位是来自高校商学院的著名教授,一位是某四大会计事务所的一位资深主管,一位是目前国内企业名显赫的老总……而报名来培训班学习的竟达数百人。以至于原先计划开班的一个班,分成了五个班。
因为是我们所的培训中心开办的培训,所以,借着学员的嘴的口口传播,我们所的知名度进一步增强了。每次参加学术研讨会和行业会议时,见到业内同行,他们总会问起我们所的培训中心之事……
不仅名声出去了,而且,培训班的收入也很喜人。
由于在我的坚持下,培训中心的账目一直挂在所里的总账分账下,所以,收入情况,我都清清楚楚。当然,还有其他的制衡措施:诸如培训中心的人事任免和员工工资奖金收入定夺,中心主任有决定权,但对大所需及时报备,专家的授课费,则给严欣商议了一个原则,在每课时不超过x千元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专家奖金……